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覃献娟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8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772-4972218。如实举报拟录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详情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44982
中国共产党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委员会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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