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长县人编纪[2013]1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县内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考试选调县学生资助中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
县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无计生违纪行为。
2、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
3、县内担任过三年以上(含三年)中心小学校长、中学(含中心学校)中层干部以上职务(任职经历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证明,镇、街道均由中心学校负责)。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
县教育局机关借调工作人员均可申请报考。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符合报名条件者,到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日(星期五)上午8:00-上午11:00。资格初审时,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专技职称证、任职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
1、考试时间:2013年8月6日9:00-11:00(星期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科目内容:包含教育法规、教育人事政策知识(占60%)和写作(占40%),两项内容合为综合卷一套。
3、笔试地点:星沙中学。
(三)上机操作:笔试成绩揭晓后,前6名进行计算机上机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考人员须达到60分或进入前5名视为合格。
(四)资格复审:在上机操作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职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四、选调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选调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按岗位设置有关政策并根据单位实际落实有关待遇。
五、联系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六、本公告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教育局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长沙县教育局选调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长沙县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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