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管岗位,共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2、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爱岗敬业,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4、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
5、计算机操作熟练。
(二)具体条件
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身高在1.70米以上,左右眼矫正视力5.0以上。
(三)优先附加条件
1、慈城镇到村工作大学生工作满6年者,笔试加5分。
2、复员退伍军人,笔试加3分;在部队获得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复员退伍军人,笔试加5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慈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慈城镇解放路8号),江北区人才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88号)。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伍证、学历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见宁波江北人事网(www.nbjmrc.com/default1.asp)公告。)。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需加试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4的比例确定。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三个项目测试(10米×4往返跑≤13"1,纵跳摸高≥265厘米,1000米≤4'25"),其中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在体能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体能测评合格者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60分以下淘汰。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总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考察结果详见宁波江北人事网(www.nbjmrc.com/default1.asp)公告。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按招聘总数的1:1比例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招聘人数酌情核减。
2、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591342,87570477。
3、本简章由慈城镇党员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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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镇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来源于宁波江北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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