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双牌县建设教育强县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13年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道德品质。
(二)身心健康,符合幼师任职条件。
(三)年龄16周岁以上,30周岁以内(即1997年8月8日以前,1983年8月8日后出生)。
(四)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毕业。
(五)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六)区域不限。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8月1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双牌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
(二)开考原则
招聘职位与报考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若报考人数不足1:3,按比例调减招聘名额,次年补招。
(三)领取准考证
8月12日(上班时间)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四)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8月13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对应的小学、初中文化知识,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法的运用及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
4.考试形式: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结束即组织阅卷,当天公布考试成绩。
5.分值设置:文化考试满分为100分。
(五)专业面试
1.对象确定: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文化考试成绩公示5天无异议后,即组织面试。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内容:幼儿教师五项全能(即弹琴、唱歌、舞蹈、美工、讲故事)。
5.面试时限:每项4分钟,共计不超过20分钟。
6.面试成绩:每项20分,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计分,即时公布。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时间:综合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组织体检。
3.体检地点: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抽签决定体检医院。
4.体检内容: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结束后随即公布结果。
5.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对象
1.经文化考试、专业面试、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政审。政审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合格者即为拟聘对象,并公示3天,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后,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或在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之后又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
(九)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对象将档案材料全部交到县教育局,并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到应聘单位上班,其档案材料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报送编制、人事、财政办理入编、核薪、建档等手续。
三、工作去向与待遇
1.聘用后,安排到乡镇(村)公办幼儿园任教,并在5年内不得调离乡镇幼教岗位。
2.幼儿园教师一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师的相应待遇。
四、联系单位与方式
单位:双牌县教育局人事股
办公电话:0746-7729730
联系人:秦先生13204973828
五、本招聘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双牌县招聘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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