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临清市城区市直中小学教师选聘简章》规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职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
现将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名单予以公布。
详情请参见关于公布2013年临清市城区市直中小学教师选聘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名单的通知:http://www.lqedu.com.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5104
临清市城区市直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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