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巴中市南江县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聘正式教师公告
来源:南江县教育网 阅读:1990 次 日期:2013-08-02 11: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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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川教[2010]95号)文件规定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十七届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县2010年批次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聘工作公告于后。

一、转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严格实施有编聘用,坚持定校定岗、岗职相符、择优录用,确保聘用工作有序进行。

二、转聘计划

通过考核、体检和政审,对合格的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全部转聘为正式教师,聘用到我县农村空编中小学校任教。

三、转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我县2010年聘用的学历、教师资格符合特岗 条件,服务期满且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县工作的中小学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三)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能胜任聘用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转聘程序

采取综合考核和理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测试特岗志愿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按考核考试结果由特岗教师在教育局提供的岗位内自主选岗。

(一)考核

三年期满综合考核,由原服务学校负责。各学校按照教师考核标准,对期满特岗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写出鉴定材料,教育局给予考核等级认定。

(二)政审

经原服务学校考核合格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按下列程序要求准备政审材料,在8月14日前交县教育局审查,未按时提交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审考察程序如下:

1、资料下载。下载打印《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填写一式三份、《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政审表)并填写一式二份。

2、政审。此次政审委托考生原服务地公安部门进行。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3、审查生育情况。已婚者到服务地县级计生部门审查生育情况,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未婚者可不审查。

4、综合考察。本次由南江县教育局组织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填写审查意见,“用人单位意见”栏不填写。

(三)考试

1、报名。经综合考核、政审合格的且自愿留在南江任教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电子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县人社局七楼会议室报名,自愿填报选岗类别,同时提供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

在报名时,各考生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川价费[2003]243号规定的标准缴考试费用50元/人,由县教育局收取。不愿报名考试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2、加分。三年服务期满考核结论被教育局认定为“优秀”等次的加3分,获得县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奖励的,每次加3分,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9分。

3、考试时间。2013年8月16日下午3:00-5: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省人社厅、教育厅公布的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5、成绩公布。考试后,在南江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并向考生提供考试成绩查询。考生个人总成绩﹦个人笔试成绩+加分。

(四)体检

凡参加考试的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由县人才中心负责,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2013年8月17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特岗教师本人承担,由体检医院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南江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电话举报和现场举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选岗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按实际到岗人数等额设置选聘岗位,8月26日上午在县人社局七楼会议室组织现场选岗。拟聘人员按报考志愿在教育局公布的备选学校岗位,根据个人报考总成绩的排名依次进行,其中本批特岗中属夫妻关系的,按照夫妻两人中考试成绩排名靠后者的顺序同时选岗;若个人总成绩相同的则由获得优秀次数较多者优先选岗,若仍相同的则抽签选择顺序。不愿选择到已提供岗位应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办理聘用手续

选岗后由县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发放聘用合同,8月30日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有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学历教师资格档案审查不合格、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和在考试、体检、政审、选岗、聘用环节自动弃权的人员,由县教育局负责解聘。

五、纪律和监督

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保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联系咨询电话
0827— 8225299(人社局),0827—8225533(南江县教育局)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日

附件:审批表,政审表,政审函

《审批表,政审表,政审函》来源于南江县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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