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湖南检验检疫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17名、协检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职位除外),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三)招聘职位要求具备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必须同时具备与该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四)符合拟聘职位相关资格及要求。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要求
合同聘用制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不占用检验检疫机构正式编制的用工。
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协检员:由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在检验检疫一线辅助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对出入境货物查验、监管、取样检测、数据录入等工作,没有签字权的人员。
协检员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考生根据报考的职位类别,正确填写《湖南检验检疫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或《湖南检验检疫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协检员报名表》(见附件4),于2013年8月12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nciq01@hnciq.gov.cn,邮件主题请以“职位代码+姓名”为标题。
3、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报考职位。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回复至报考者邮箱。
2、现场资格审查
湖南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笔试。
1)审查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8:20-12:00,下午14:40-17:00)
2)审查地点:湖南天平熏蒸消毒有限公司培训室(长沙市湘府中路188号,湖南检验检疫局北门东侧)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5);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在湖南局网站www.hnciq.gov.cn人事信息栏另行通知。
6、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拟聘用人选。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视情况实行递补,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职位要求、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公示7天,网上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者已与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证明者,且隐瞒已签署劳动合同事实的,报考者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
2、有关招聘的其他要求将随时公布,请注意及时浏览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nciq.gov.cn或与湖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85627527、85627529
联系人:钟昊、刘耀天
附件:
《合同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协检员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来源于湖南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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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入境检验检验局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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