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卫生监督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协管员9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分配。
2、丽水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3、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同等条件下,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薪资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月薪1600元,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五种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才市场报名(丽水市括苍路537号)。
3、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联系电话:0578—2153679、2153685(丽水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三、 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是派遣劳动合同制员工,试用期一个月。
工作人员全权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地址:丽水市括苍路537号,丽水市人才市场内)。
丽水市卫生监督所
2013年7月3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