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管理,打造平安运河,经运河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巡防队员,主要从事治安巡防、防违控违等社会管理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从事平安巡防和防违控违工作。
3、余杭区运河街道(含余杭经济开发区托管6个村)常住人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4、年龄身高条件:男性,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身高1.68米(含)以上。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10日二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运河街道办事处二楼210室,联系电话:86212991。
3、报名时由本人随带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复伍军人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后,由运河街道平安巡防大队分配具体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的用工管理及工资报酬等待遇,按运河街道平安巡防大队相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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