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全县教育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2012〕第59期)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编制性质
共招聘30名,均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桂阳县招聘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28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
7.郴州市以外在编在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可在30周岁以下。
8.桂阳县事业单位在岗但属于编制外聘用、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年龄可在35周岁以下。聘用时间要求为2013年7月1日之前聘用,由现聘用单位出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工作人员。
三、报考办法
1.报考方式和时间
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至8月18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475办公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考务费。
2.报考要求
此次招聘对相同专业的岗位进行合并招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分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及时联系桂阳县人社局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费。
4.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的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与政府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联系,以免错过时间。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上午 9∶00-11∶00。报考人员在2013年8月22日到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475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规定和要求按《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意见(试行)》(郴组[2013]20号)执行。
职业学校教师职位的面试内容为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关的我县职业中专现行教材。面试采用试教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试教和实践操作各占50%;试教时量为每人15分钟,实践操作时量为每人10分钟。
高中教师职位的面试采用试教方式。试教内容为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关的我县高中毕业学年现行教材,试教时量为每人15分钟。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
凡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递补的,须由招聘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报批。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统一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包括招聘单位和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单位选择办法
包含多个岗位的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聘用前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
八、监督办法和违纪处理规定
招聘工作由桂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应聘者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进行。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面试或体检通知单)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政府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政府人社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政府人社部门、人力资源考试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4470295。
桂阳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4470121
举报投诉电话:桂阳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0735-4470315。
桂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阳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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