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公开选调刘学鹏同志为重点工程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纪委监察局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13日,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及受理电话。长兴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监督管理室和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B座13楼;A座4楼;
受理电话:6037848 6025574。
具体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zjcxrc.gov.cn/main/viewContent?tid=2992&type=1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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