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精神,拟选调吴悦等3人,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检查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8月5日起到8月11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61576202;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82273。
具体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选调对象请参照:http://www.yqhr.com.cn/articles/L1zDodFTv2o=.shtml
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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