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包头市事业单位招聘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包头人事人才网 阅读:1039 次 日期:2013-08-06 16: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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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根据《包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包人发〔2013〕36号)安排,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具体时间请查阅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附件2)。

地点:内蒙古西部地区党员干部教育中心(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48号;原农牧学校南侧,天龙大酒店对面)。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服务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审。资格复审考生请准备好相关资料,主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

2、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在职人员如机关正式职工(不包括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具体材料如下: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证书》原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须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须持团中央统一印制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还须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原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人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原件。

特岗教师须持盟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5、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其中,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截止2013年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不包括在内。退役大学生士兵审核时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提交资格复审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注意事项

1、毕业证、学位证暂扣在学校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到资格复审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见《包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附件3)。

2、户籍在区外院校集体户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近期在包头人事人才网公布,请未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递补资格复审范围,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市公务员局、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见招聘简章。

附件:1、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btrs.gov.cn/rsrc_content.aspx?contentId=4027

2、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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