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办批复同意,芦浦镇人民政府拟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
1、市容协管员(城建监察);
2、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玉环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8月9日(工作时间报名)。
2、报名地点:芦浦镇人民政府三楼组织办,联系电话:87141441。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一份。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芦浦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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