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黑龙江教育信息网 阅读:2622 次 日期:2013-08-07 09: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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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行署)教育局,有关县(市)教育局:

根据我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安排,“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成绩及面试考核的入围人员名单已经发布。为了做好对拟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全省统一面试时间:8月8日—8月9日。

面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市)确定,全省统一发布,各设岗县(市)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联系方式见附表。拟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可按附表提供的电话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二、各设岗县在资格复审中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招聘对象

特岗 对象限于以下三类人员: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下同)毕业生(限报小学除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3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013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2012年及其以前服务期满的,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对待。

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属于此次的招聘对象,因此不具备报考资格。

(二)关于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包括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身体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等四个方面。

在资格复审中,要重点审查学历条件。

在对学历条件的要求中,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小学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其中申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特别要防止专科毕业人员报考初中岗位的情况。

另外,按照规定,报考初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原则上必须与本人合格学历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所学专业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学科。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学科的,必须与其合格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三)关于加分政策

按照规定,下述考生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及其以上的加5分。

4、报考户籍所在县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笔试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可再增加2分,面试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上述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除上述人员外的其他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关于复审时需审查的材料

复审时,设岗县要审查考生提交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

2、有效学历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除须提交上述材料以外,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和从教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从教半年以上经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4、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报考原籍所在县,需提供本人户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现户籍证明,或者本人入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

在上述应由考生提供的材料中,因时间关系不能当场提供的,各地在复审时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后补并签署保证书的前提下,可先行审查并允许其参加面试考核。

三、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报到及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

1、拟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要按照附表规定的报到时间和地点,到本人所申报岗位的县(市)报到,参加面试考核。

2、报到时,要按照规定提交报考时的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接受设岗县(市)教育局、人社局组织的报考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通过后,本人要提交申报岗位所在学段、学科的两个年级以上的教材,供面试考核专家组确定其试讲或说课的内容。并按照当地受理报到部门的要求,抽取本人参加面试考核的次序,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单”,做好参加面试考核的准备。

四、面试考核的内容

面试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师基本素质测试,一部分是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面试考核的办法、标准以及相关要求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面试考核办法与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2〕63号)的规定。拟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要做好参加面试考核的各项准备。

五、有关要求

1、拟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要按照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接受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考核。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服从安排,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对于违犯面试纪律、无理取闹者,当地面试考核组织机构有权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

附表:黑龙江省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核日程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

2013年8月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特岗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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