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根据《2013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拟入围体检、面试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8月8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楼)。
四、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公开选调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二年年度考核情况、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录用表、工资转正定级表或介绍信,提供其中之一),以及所在单位性质及分类文件(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面向瓯海区“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瓯海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入围体检、考核资格;
7、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咨询电话:88538557.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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