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网 阅读:667 次 日期:2013-08-08 15: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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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为隶属福建省林业厅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始建于1953年。2001年5月经中共福建省委编制办批准从原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分立。2004年8月,增挂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与湿地资源监测中心牌子。我院主要职责为依法承担全省森林资源监测、湿地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土地沙化监测,承担林业发展规划编制,营造林工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等。现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福建省林业厅网站(网址:www.fjforestry.gov.cn)、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向社会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8月22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获奖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若为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校推荐表、成绩单。外地报名者可将上述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Email:852463542@qq.com)或邮寄至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人事科;本地报名者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原件至本单位审核。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笔试合格线设为60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在笔试上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时间。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通过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网站或电话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七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8017257

联系人:庄立新 吴秋云

E-mail:852463542@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林业厅及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803937。

附件:2013年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招聘岗位及要求

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2013年8月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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