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公开招聘63个职位,共74名,其中卫生系统48名(24名面向社会招 聘,24名从卫生系统401名临聘人员中招聘),县直其它事业单位26名。各职位的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南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和《2013年南县卫生系统从临聘人员中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年龄及资格要求请见《南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和《2013年南县卫生系统从临聘人员中招聘职位表》;
5、报考卫生系统职位的人员中,凡具有全日制一类本科以上学历(医学类)的可免考,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不占用招聘指标。
6、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8月23日。
2、报名地点:设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公务员管理股(南洲镇南华北路)。
3、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4、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要求是按《201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的。如最低学历要求大专的职位,是按大专专业目录设置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其专业与大专专业相近的可报考。
5、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大学生村官需带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卫生系统的临聘人员需带所在医院的证明。初审合格后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收费标准根据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规定)。
6、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7、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
8、本县卫生系统正式在编职工不得参加卫生系统的招聘考试。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技能考核),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2—3日。
3、笔试内容:报考有专业要求的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主要内容是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报考卫生系统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等。报考专业不限的职位,考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
所有职位均按专业知识(申论)70%、公共基础知识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技能考核)
1、面试和技能考核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技能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为主);
2、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报考卫生系统的进行相关专业技能考核,报考其它事业单位的进行结构化面试。
3、未形成竞争职位的人员,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必须达到所有面试(技能考核)人员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列为拟聘对象。
4、面试和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核合格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按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管理。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含从临聘人员中聘用的)由县卫生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最低五年),并报人社部门备案,人社部门将参照同类人员确定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均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八、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
南县监察局:0737-5224756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7-5221177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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