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一、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月8日至9日(正常工作时间)至平潭县人事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全国计算机一级或以上水平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面试:
兹定于8月10日进行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商务代理人员面试工作,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在8月10日上午8点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笔试时的准考证到平潭一中翰英楼三层集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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