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嘉峪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嘉峪关市人保局网 阅读:1071 次 日期:2013-08-09 15: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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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成绩公布后,市考录办近期将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 2013年8月12日8时30分至8月16日18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1室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937-6788971)

二、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1.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另提供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就业的考生,须另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由其主管部门(县区考生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介绍信原件;

4.关于“四项目人员”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向县(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的手续。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在资格复审时均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服务期严格按批准文件和招考公告规定时限计算。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四项目人员”不能再以“四项目人员”身份报考,只能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三、其他事宜

未按上述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凡参加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市公务员考录办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2013年度嘉峪关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请参照http://www.gsjyg.lss.gov.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4413

嘉峪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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