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语言资源,传承优秀文化,2013年7月,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启动“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福建库)”建设。根据安排,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三个试点县(市)之一,数据库建设专家团队将在我市采录溪美方言和地方普通话的数据,采录的数据将进入国家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永久保存。
为了能够把最能代表溪美方言和地方普通话的有声数据保留下来,市教育局、市语委决定在溪美街道范围广泛征召方言发音人和地方普通话发音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音人条件
(一)年龄、性别、民族:
老年发音人出生于1941年至1950年之间,青年发音人出生于1971年至1980年之间。性别不限,汉族。
(二)出生、成长和居住地:
20岁之前均在溪美生活,之后也没有去外地连续生活、学习、工作达到2年。近5年才搬迁到外地的老年人也可以作为发音人。
(三)语言能力:
1.能说熟练的本地方言。
2.身体健康,发音清晰洪亮。无口吃、声音嘶哑、鼻音过重、门齿缺损等问题;无其他口腔疾病。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善于沟通。
(四)学历:
老年发音人最好具有小学或中学文化程度,青年发音人不限。
(五)家庭环境:
父母、配偶也是溪美人,说本地方言。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5日起至8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站(成功街新华大厦11楼)。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发音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于2013年8月20日前送至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站,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6367837。
三、发音人的遴选方式及任务
(一)专家团队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选,电话邀请入围人员参加面试,并确定4位方言发音人和3位地方普通话发音人;
(二)发音人必须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三)方言发音人的主要任务是用溪美方言朗读常用的字、词、句,讲故事和随意交谈,地方普通话发音人的主要任务是用普通话朗读两篇短文和复述一个故事,整个过程进行录音、录像。7人发音采录时间总共需15天左右(一般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采录)。
四、奖励办法
(一)凡被确定为发音人或候补发音人者,专家团队将根据其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给予适当补贴;
(二)采录验收合格后,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向发音人颁发荣誉证书。
欢迎热爱溪美方言、愿意让自己的话语永世流传、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积极报名。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5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发音人报名登记表
《发音人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福建省南安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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