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限
2013年8月8日至8月12日,共5天。
二、受理意见单位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电话:023—73339406;邮编:409100;联系人:李军。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体检安排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体检的人员,8月13日早上8:00到石柱县人社局底楼人力资源市场报到,统一参加体检,自备一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300元,体检医院收取),晚上饮食宜清淡,早上空腹。逾期不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石柱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公示表请参照:http://www.szrsj.gov.cn/xwzx/gsgg/2013-8/631.html
特此公示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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