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协作与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8月14日上午9:00-12:00
递补应聘人员复审时间:8月15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2楼会议室)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结构化面试时间:8月18日上午8:00(7:20点名抽签,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专业测试通知单)
2、地点:内蒙古发改委1楼视频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所须携带材料:
资格复审时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开据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并从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保证复审时本表的验证期在有效期内)。详情请登录学信网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3、本人的户口簿(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期满的证书和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2年储备期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1、请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保持所提供移动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同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按规定进入递补程序的应聘人员,其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3、考生须持资格审查人签字并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佩饰。
4、要求在专业测试中用蒙语答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报考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一律视为汉语答题。
五、审核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举报电话:0471-6659113
联系电话:0471-6659037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协作与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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