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特种车辆驾驶员和110指挥中心接警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招录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录人数 | 学历 | 性别 | 年龄 | 其他条件 |
昆明市公安局 | 特种车辆驾驶员 | 2013001 | 10 | 高中(含职高、技校、中专)以上学历 | 男 | 1973年8月以后出生(报名时未满40周岁) | 持A1驾驶证,从事驾驶工作满5年以上,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肇事记录 |
2013002 | 15 | 高中(含职高、技校、中专)以上学历 | 男 | 1973年8月以后出生(报名时未满40周岁) | 持A2驾驶证,从事驾驶工作满5年以上,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肇事记录 | ||
2013003 | 5 | 高中(含职高、技校、中专)以上学历 | 男 | 1973年8月以后出生(报名时未满40周岁) | 持B1驾驶证,从事驾驶工作满5年以上,具备增驾A1准驾车型条件,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肇事记录 | ||
110指挥中心接警员 | 2013004 | 5 | 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 不限 | 1983年8月以后出生(报名时未满30周岁) | 具备普通话听说能力,计算机文字录入及办公系统操作运用熟练 |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计划。
3、报名者需填写提交《昆明市公安局招聘特殊工勤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两份,携带本人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昆明市以外的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传真、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报名,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将原件提交审核。
报名传真电话:0871—63017313。
电子邮箱:zzz004@126.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11号昆明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邮政编码:650011。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范围参照《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部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时间为2013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9月6日。考生本人申请查分的,须于9月7日至9月9日向市公安局政治部递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871—63017185。
2、专业技能测试。
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方法: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相应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具体为: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达到10:1以上(含10:1)的岗位,按4: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数达到3:1(含3:1)以上未达到10:1的,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可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10日在本网站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特种车辆驾驶员岗位测试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科目(简称科目二),总分为100分;接警员岗位测试普通话和计算机操作,总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9月15日(星期五、六、日)。
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遇末位并列,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按该岗位该环节的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星期六)。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2、体检、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标准执行。
3、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的,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代码、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公安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并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格按纪律查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公安局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