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规范考评工作,提升鉴定考评质量,根据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计算机等八大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职业(工种)
计算机类、烹饪面点类、汽车(含汽车驾驶、汽车维修)类、电工(含电工、维修电工)类、餐厅服务(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类、机械加工(含钳工、车工、数控车工、磨工、铣工等)类、焊工类、家政服务(含家政服务员、育婴师、养老护理员等)类。
二、担任考评员条件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常驻市内,能按照要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工作;
(三)考评人员分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种。考评员应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含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考评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了解熟悉本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有丰富的相关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工种)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经验。
三、工作性质与任务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性质为兼职;
(二)考评员承担我市职业(工种)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评审。高级考评员承担我市技师、高级技师及以下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评审。
四、职责与权利
(一)考评人员聘用后履行以下职责:
1.按要求参加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
2.服从安排,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所安排的考评工作;
3.按要求做好考评的各项工作。
(二)考评人员具有以下权利:
1.考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可获取规定的报酬;
2.赴市外进行考评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担相关差旅费及差旅补贴;
3.有权对我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报名及评定方式
(一)我市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符合相应资格的均可申报。原已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或已在鉴定机构担任考评员的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二)申报人员填写《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报表》(附件)一式四份。在职职工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于2013年9月23日前报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可直接将申报资料报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提交报名表的同时提交个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
(五)《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报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xgl.lss.gov.cn)的“职业能力建设”—“职业能力鉴定”—“鉴定下载专区”栏或在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下载,此表统一用WORD编辑,A4纸打印,一式四份。同时把《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报表》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到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邮箱(jdzx@gxglosta.com)。
(六)考评员的审定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科室、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定。
(七)考评员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聘任协议,发放聘书,聘期为两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2803249,联系地址:桂林市西凤路6号,联系人:宋旻。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报表.doc》来源于桂林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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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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