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
4、 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复退军人学历适当放宽;
5、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自备交通工具(电动车或自行车)。
二、招聘程序 :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
三、报名事项 :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005办公室(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一楼)。
3、 报考人员需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复退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并到场填写《仓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由区公务员局牵头邀请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区文体局等领导、专家参与。
四、 公示和聘用
面试和考核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事宜:
协管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一年制。 主要职责为协助执法人员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巡查与监管,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文化市场的信息。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仓山区人民政府非编技术工种工资计算,预计每年工资总额为28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医保社保等),其他工资事项另行协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586995(许女士)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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