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邯郸市丛台区招聘教师工作公告
来源:丛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阅读:5808 次 日期:2013-08-13 1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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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为区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3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刘二庄小学、十里铺小学、五里铺小学、河西小学、南苏曹小学、东门外小学、沁河小学、逸夫艺术小学、赵都小学、学步桥小学、外国语小学招聘小学语文教师18名;刘二庄小学、十里铺小学招聘小学数学教师2名;实验小学、广安小学招聘小学体育教师2名;曙光小学、丛台小学、赵都小学、学步桥小学招聘小学美术教师4名;展览路小学、黎明小学、中华桥小学、逸夫艺术小学招聘小学音乐教师4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专科学历要求具有2年(24个月)以上小学或初中执教经验;

7、丛台区户籍(含丛台区生源,现户口在辖区外大学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不含非丛台区生源,现户口在辖区大学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2日;

8、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9、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须专业对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8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丛台区文教体局五楼(丛台区向阳路郝庄巷41号)现场报名。

(二)报名办法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专业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含集体户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婚育情况证明、执教经验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照片4张(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进行报名,上交《丛台区2013年度 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考生需提前在邯郸市丛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填写http://ctq.hd.gov.cn或丛台教育网http://www.ctjyw.com.cn下载填写)。经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对该专业岗位招聘人数进行相应核减。

(四)笔试

报考人员2013年8月24日至25日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票据到区招聘办(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丛台路甲45号)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于9月10日在丛台区政府、丛台区文教体局门口、邯郸市丛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丛台教育网公示,同时公示监督电话。

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一专业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于2013年9月15日至20日在“邯郸市丛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丛台教育网”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按专业类别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内容,专家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具体内容详见《丛台区2013年度 面试实施办法》。

面试考官聘请外地专业人员或专家,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于9月25日在丛台区政府、丛台区文教体局门口、邯郸市丛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丛台教育网公示,同时公示监督电话。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丛台区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丛台区政府、丛台区文教体局门口、邯郸市丛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丛台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示监督电话。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其他考生。

(九)确定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各专业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安排学校。

五、聘用形式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的聘用对象须于接到通知一周内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区人社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应聘。报到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任资格:

1、在参聘过程中和报到后弄虚作假的;

2、不能按时报到和违法违纪的。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按照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聘任岗位上,必须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进行人事调动。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须保证电话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

(二)具体事宜请向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丛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咨询。

丛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3115975

丛台区文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3128173

丛台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丛台区2013年度 专业设置一览表

2、丛台区2013年度 报名表

《丛台区2013年度 报名表.doc》来源于丛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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