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卫生局 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榕卫人[2013]95号)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1名,专科毕业生3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且取得2013年我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罗源县飞竹中心卫生院1人专科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2、罗源县霍口卫生院1人 专科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3、罗源县洪洋卫生院1人 专科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4、罗源县鉴江卫生院1人 本科学历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在招聘信息公布日至2013年8月30日之前到罗源县卫生局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近期半身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四张、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罗源县卫生局
联系单位:罗源县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1—26831645
电子邮箱:lywsj550@163.com
2.资格审查
县卫生行政部门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3.招聘方式
根据榕卫人[2013]95号通知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县公务员局批准后,由县卫生局于2013年10月底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10]59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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