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平市延平区新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相关事项公示
来源:延平区教育局网 阅读:999 次 日期:2013-08-13 16: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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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延教〔2013〕38号),现将报考我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附件1)及选择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1. 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9日——2013年8月15日。

2. 选择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及集中地点:(见附件2)

3. 选择用人学校的先后顺序。中小学岗位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幼儿园及幼儿代课岗位按两组的名次,排前者优先,名次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城区幼儿13个岗位按符合条件的人员名次先后依次选择,名次相同的总成绩高的优先。

4. 根据《延平区幼儿园、小学招聘拟聘用人员留城 “塑型学习”岗位安排》(附件2),对留城区学校“塑型”学习一年人员确定,按所选择用人学校的拟聘用者排列名次,排前优先选择。

5. 选择用人学校时,务必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上午8:30,下午3:00仍未到达者,在选择用人学校顺序上,待准时到达人员先选择岗位后,再由迟到者按公示顺序号依次选择剩余岗位。同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寸免冠照3张。

拟聘用人员名单、选择用人学校的顺序号及是否符合城区招考有误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核实更正,联系电话:0599-6988770。

附件1:2013年延平区公开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http://www.npypjy.com/news_View.asp?pkid=9292

附:2:2013年南平市延平区招聘教师选择用人学校签订合同时间及集中地点

附件3:2013年南平市延平区 拟聘用人员留城 “塑型学习”岗位安排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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