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城学校招生人数以及教职工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拔部分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职数、职位
1、招聘职数:12名
2、招聘职位:
初中教师:语文1名、英语1名、数学1名、物理1名、计算机1名、美术1名
小学教师: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1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四证”即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计算机高级证、基本功证、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以上)。
4、初中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6、在乡镇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截止时间:2013年8月底),且近三年(即2010年、2011年、2012年)年终考核为称职以上。
7、本人所教科目成绩2012年或2013年进入全县前10名或乡镇同年级科目第一名。
四、招聘程序
1、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基本功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成绩册(学校加盖公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1寸彩色相片2张,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3、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本专业知识,总分值100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每个职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某个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另行确定开考比例。
4、面试
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人员按规定交纳面试费。
面试时间:2013年8月20日。
面试内容:所报科目的教材内容,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试教,总分值100分。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考察
根据笔试和试教的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考察人数,由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
六、聘任
根据考察综合情况确定聘任人员,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由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会同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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