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峨山县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速录员和协警公告
来源:峨山网 阅读:1558 次 日期:2013-08-16 17: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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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峨山县人民法院速录员和协警的公告

为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保障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峨山县人民法院决定采用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速录员和协警共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共招聘速录员和协警9人。其中:速录员6人,主要负责案件庭审、调解、询问、调查、现场勘验等记录和装订卷宗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协警3人,主要负责值班、值庭、押解、驾驶、协助执行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速录员的条件为 :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男身高不低于1.65米,女身高不低于1.56米;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学历,计算机操作熟练;4、户籍在峨山县或者属于峨山籍考生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至1995年7月31日前出生)。

(二)协警的条件为: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身高不低于1.70米(限男性,复员退伍军人优先);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学历; 4、户籍在峨山县或者属于峨山籍考生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至1995年7月31日前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3年8月13日-20日,在峨山电视台、峨山网、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1日-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2013年8月28日领取准考证。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峨山县人民法院(法院办公楼2-1室)。联系人:张发,联系电话:13187719111;座机:4010038。

4.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未就业证明等有关资料,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退伍证明。

5.报名费:报名时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

速录员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基础理论知识占40%,计算机实际操作占60%);

协警岗位进行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和体能测试(基础理论知识占40%,体能测试占60%)。

考试时间:2013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考基础理论知识,下午15:00开始,速录员岗位进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协警岗位进行体能测试。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五)组织考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人民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

(六)确定人选:考察组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人选。

(七)体检、公示: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单位、干部群众监督。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五、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含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五大社会保险中应当由单位缴纳的部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七、工作纪律

(一)此次招聘速录员和协警工作,由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考生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应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三)考生应实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峨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速录员和协警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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