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浙卫〔2010〕102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局委托湖州师范学院定向培养11名专科临床医学社区医生,按照《2013年定向培养毕业生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我局面试、体检和政审,11名定向培养社区医生符合聘用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至8月21日下午5时止。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不宜聘用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电来信来访向岱山县卫生局反映。监督电话:0580-4472356。
具体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dswsj.com/NewsView.asp?ID=2421&SortID=24
岱山县卫生局 岱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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