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公布的进入我校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专业测试范围的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29日上午9:00-12:00
递补应聘人员复审时间:2013年9月2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中心3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院内学术会议中心一楼3号会议室。)
3.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要求及内容
资格复审时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所需材料全部为A4纸打印或复印):
1.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开据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并从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保证复审时本表的验证期在有效期内),详情请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查询;同时提供本人第一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外获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户口簿(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学校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5.近期免冠红底照片1张。
以上证件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主要内容: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和事业正式编制)、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保持所提供移动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同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按规定进入递补程序的应聘人员,其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
(一)时间和地点
1.专业科目笔试时间:9月4日上午8:00—9:30
地点:内蒙古大学本部综合教学楼0310教室、0311教室。
2.结构化面试时间:9月5日8:00开始(7:15点名抽签,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专业测试准考证)。
地点: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中心1号会议室。
(二)要求
1.考生须持资格审查人签字并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及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
2.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佩饰。
联系电话:0471-4994292
举报电话:0471-4994151
内蒙古大学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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