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来源:重庆市永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1672 次 日期:2013-08-20 17: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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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辅警人员(限男性)。辅警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集中统一食宿。主要职责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复转退伍军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体重60公斤左右;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即在1988年8月20日至1993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敬业精神强;

6、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控制的;(3)受到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处分的;(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5)道德败坏,有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6)曾参加过“法伦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伦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8)有过吸毒史的;(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10)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11)本人及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考试(体测和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66号0403办公室,水景公园对面),并填写《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附件1);(2)网上报名:填写《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电子档(附件1)并上传至319507782@qq.com。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4、报名结束后,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邮件)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含体测和面试。

1、资格复审

经通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永川区公安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予以参加体测和面试。

2.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交流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测

体测包含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1000米。体测成绩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计算分值,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永川区公安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测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报名考试人数未达到1:1.5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体检人数。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体测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如有以下情形者一律不得聘用:

1、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低于4.8,色盲、色弱者;

2、五官不端正,面部有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肩、斜颈各种疤麻等);

3、嗅觉迟钝,鸡胸,腋臭,明显八字步、罗圈腿,纹身、少年白头、驼背,两耳有重听,口吃,重度平跖足,严重静脉曲长,各种残疾、畸形,传染病等;

4、过于肥胖或消瘦者(超重25%或偏轻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cm));

以上未规定的其余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将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含对考生及亲属政历情况和考生学籍档案的审查。若考察政审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将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

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合格者,由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报名考试人数未达到1:1.5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聘用人数。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的工资1870元,另每月绩效考核工资500元。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等费用。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23-49577117。

附件列表: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来源于重庆市永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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