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和《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通告》规定,现将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含医药卫生类)考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试对象
同时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需加试确定入闱体检顺序(或选择岗位顺序)的考试综合成绩并列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详见《考试成绩相同需加试的考生及座位安排情况表》。
二、加试时间、地点、项目、成绩计算
1、时间: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2、地点:中共南安市委党校综合楼二楼(溪美南大路364号)。
3、加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4、加试的成绩计算:加试成绩为加试的卷面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综合成绩相同并参加本次加试的考生按照加试卷面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顺序(或选择岗位顺序)。
三、领取加试通知书的有关事项
1、领取时间、地点:于2013年8月22日、23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至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领取加试通知书。
2、领取通知书应携带的材料: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考生身份证。如考生本人无法前来领取加试通知书,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考生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本人身份证。
3、逾期未领取加试通知书的,视为考生自愿在考试成绩相同人选中最后一位选择职位。
四、加试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凭加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证件不齐全,不准参加考试。
2、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经监考员同意暂时离开考场必须有监考员陪同。
3、只准携带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进入考场,携带的其他文具或物品一律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4、不准穿戴制服及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关闭电源装入手机专用袋后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试铃响后开始答题,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卡、纸)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需在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工整;需在答题卡上填涂的,应用2B铅笔填涂。未按规定用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考场内禁止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9、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和考室分发的垫板)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11、如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章处理。
五、加试其它事项
1、领取加试通知书后,迟到30分钟或未参加考试的,视加试成绩为0分。
2、咨询电话:0595-86384851(市委组织部)、86373512(市公务员局)、86382421(市卫生局)。
监督电话:0595-86399538、86382160。
详情请参见考试成绩相同需加试考生及考室座位安排情况表:http://www.nananrc.net/news/shownews.asp?newsid=2189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公务员局
南安市卫生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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