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资格现场复审及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3]16号)精神,现就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汉中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汉中市幼儿园 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可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上查询)。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8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复审地点:汉师附小大阶梯教室(汉台区中学巷)。
三、考生提供材料
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规定,须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均为A4纸)
1、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毕业证;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
6、教师资格证书;
7、岗位要求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库手续。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期满,并提供服务期满证明材料。
四、复审方式
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资格审查人员对照招聘方案中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逐项进行对照审查,做出资格复审结论。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五、其他要求
1、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本人毕业时取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教师招考资格。
4、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结束后,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安排将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0916-2626325 2626687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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