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3年招聘“白鹭型”专业人才体检考察公告
来源:防城港人才网 阅读:781 次 日期:2013-08-23 16: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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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防城港市2013年公开招聘“白鹭型”专业人才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白鹭型”专业人才体检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2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钟恒禄、何晓霞两位考生为考察人选,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及要求

(一)体检时间

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

(二)集中地点

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四川路170号)。

(三)集中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8月26日)早上7:2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一张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到达指定的集中地点报到验证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并验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体检应当在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生对当日获悉结果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由招聘单位联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四、考生须知

(一)考生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2日内向招录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考录资格处理。

(二)考生按时到指定的集中地点签到时,要将有关材料交给工作人员统一验证。

(三)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体检,穿着尽量简便。

(四)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作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前一晚不吃宵夜,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以上人员在体检当日签到验证时须提前告知领队,其中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接到体检通知后须向招录单位书面申请免做X光检查并附上医院出具的孕检证明。

5、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六)考生填写体检表时,要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统一集中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八)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体检项目就擅自离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由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组成考察组到考生所在的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曹国敏0770-2822612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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