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根据《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和《2013年陕西省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报考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的《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查询及合格人员名单》中,报考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复审时间地点时间:2013年8月27日—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013年渭南市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教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请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必须按照公布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地点:渭南市迎宾馆(渭南市人民政府东临),市内乘坐1路、3路、11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向东20米。
三、材料提供考生持《2013年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以下简称资格复审表)、《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期满,并提供服务期满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资审方式考生到达资格复审现场,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审人员对照省上招聘公告中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逐项进行对照审查,做出资格复审结论。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按照《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有关规定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市县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表》(1式2份)上签署资格复审合格的资审意见,1份由考生留存备用,1份由市教育局保存。
五、资格复审流程考生资格复审具体工作流程为:
1、考生资审前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目签字;
2、考生在所报县市区资格审查窗口领取资格复审材料袋、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表、资格复审表(1式2份);
3、考生填写资格复审表,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资审材料原件并从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资审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整理及复印件装订顺序为:资格复审表、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期满,并提供服务期满证明材料)。
4、考生在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表上详细登记自己的姓名、资审编号(按统一公布的编号填写)、资审日期、报考县市区、学段、学科、报名序号、联系电话及自己所提交的材料名称及份数等信息,将资格复审目录表粘贴在材料袋上,并将装订好的复印件装入材料袋。
5、考生将自己的证书原件和装好复印件的材料袋提交给报考县市区资审人员,各县市区资审人员按照省上招聘公告中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和相关说明文件认真核对考生提交的资审材料原件,按照考生填写的资格复审表审查顺序,逐条审核签署意见,在线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逐一验证,填写资格复审初步意见,并签字。
6、考生将签署过资格复审初步意见的资审材料送市上资审人员,由市上资审人员按要求进行复核,签署复核意见,填写《资格复审情况汇总表》,将1份资格审查表和资审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将其他资审材料装入材料袋,按照资审编号顺序,分县保存。
六、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时间截止日期为8月30日17时。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以备逐一核查。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考生必须准备好资格审查需要的所有证件,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招考条件对待。考生如对资格复审工作有关要求有疑问,请与渭南市教育局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0913—2109490
附件: 2013年渭南市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教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渭南市教育局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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