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商务代理人员工作方案》要求,从2013年4月上旬至8月上旬,在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等环节基础上,拟聘用6位同志为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代理人员。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平潭县人事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9月2日
监督电话:0591-24338927
详情请参见拟聘人员名单:http://www.pingtan.gov.cn/xxgk/show.aspx?ctlgid=878244&id=9842
平潭县人事局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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