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考生:
2013年莆田市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面试工作于2013年8月24日结束。现将有关公开调剂及体检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结果
2013年莆田市招聘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面试结果见本网站公示。
二、公开调剂
(一)调剂时间: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9:45分前报到。
(二)调剂地点:莆田市卫生局一层会议室(荔城区胜利北街1283号)。
(三)调剂要求: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现场调剂采用考生总成绩按照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挑选,每人挑选时间为3分钟,市卫生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全程录像。
(四)调剂岗位及调剂人员:
目前共有空缺岗位 16个(本科3个、专升本13个), 17名考生(专升本)符合调剂。
1、调剂岗位(见附件)
2、调剂人员:
(1)本科:李航
(2)专升本:林福梅、傅伟萍、陈元盛、吴品励、肖智晴、吴紫智、刘柏林、罗智仙、程志彬、张翔、林志勇、黄秋蕾、林剑杭、郭琳娜、刘慧芳、林梅霞。
三、组织体检
1、体检时间: 2013年8月27日上午7:30前;
2、体检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五楼体检中心。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进行,检验专业的考生还须符合采血人员健康标准。体检要求空腹(考生须于前一天是晚上21:00之后禁食)。
4、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近照1寸彩色1张、体检费:400元。考生要自带饮用水。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减免体检费。
5、结果公布。体检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在本网站予以公布。体检不合格者,由市卫生局负责及时告知本人。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卫生局办公室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请考生相互转告,做好准备工作,带好相关材料。
四、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的考生,我局将尽快要求相关县区(管委会)组织所属卫生院签订协议。请考生手机保持通畅状态。
如有疑问请联系0594-6796819。
莆田市卫生局
201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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