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包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包人发〔2013〕36号)要求,现将退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费对象
201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低保家庭考生免收报考费;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报考费;报考取消岗位已完成交费的人员将对其进行退费。
二、退费携带证件
办理退费时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012年和201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毕业证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低保家庭考生还须持家庭低保证明原件,到市公务员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稀土大厦北)专技科612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可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时代办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退费时间
2013年9月1日—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尽快办理。
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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