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编办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洛教师〔2013〕220号)要求,结合宜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为做好宜阳县2013年特岗教师面试工作,宜阳县成立了以副县长魏淼为组长,政府办、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编制委员会、监察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同时,成立宜阳县201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面试方案的实施、场地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
2、设评委组6个,小学语文组5人;小学数学组5人;小学英语组5人;中小学体音美组7人;中学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组7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中小学信息技术组7人。每个评委组配备工作人员6人(组长1人,负责本学科组工作协调。候考室1人,在组长协助下登记、抽序号、发试讲证;备课室2人,负责抽试讲内容、填写试讲证、掌握记录备课时间、带考生进试讲室;试讲室2人,负责掌握记录试讲时间、记分、向考生本人公布成绩)。
3、后勤保障组2人。
二、工作原则
1、面试工作在洛阳市特设岗位教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宜阳县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面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科学、客观、公正选拔优秀人才。
三、资格审查
时间:8月28日上午8时—下午5时整。超过下午5时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宜阳县实验小学(北城区教育局对面)。
考生需交验材料:《2013年特设岗位 登记表》2份并粘贴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板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往届生)、面试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对考生资格有异议,不能确认,考生应按要求写出资格真实性承诺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由审查组工作人员在两份《2013年特设岗位 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留审查组一份,持另一份参加面试。
四、面试时间、内容及编组
1、面试时间:2013年8月29日上午7时30分入场完毕,8时整正式开始,8时30分后不得入场。
2、面试地点:宜阳县实验小学
3、面试内容:
初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八年级下期教材,化学为九年级下册;小学教师试讲内容为五年级下期教材,具体内容随机抽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和教师基本素养(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均用义务教育教材,版本为:中学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数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版)、英语(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著,科学普及出版社版)、历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版)、地理(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思想品德(人民出版社)、物理(人民教育出版社版)、化学(人民教育出版社版)、生物(江苏教育出版社版)、美术(人民教育版)、体育(华东师大版)、音乐(人民音乐、河南文艺版)、信息技术(河南科技版);小学语文(语文出版社版)、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版)、英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版)、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版)、美术(湖南美术出版社版)、体育(人民教育出版社版)、信息技术(河南大学河南电子音像版)。
五、面试编组(185人)
第一组:小学语文组29人;第二组:小学数学组29人;第三组:小学英语组36人;第四组:中小学体音美组28人;第五组:中学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组27人;第六组: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中小学信息技术组36人(具体人数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六、面试程序
1、考生交《2013年特设岗位 登记表》、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到各学科组候考室登记,抽签确定试讲顺序,领取试讲证,到备课室确定试讲内容。试讲内容由评委组在每个学科中选取3个试题供考生抽取。每组多学科的按学科抽序,而后由各学科代表抽取各个学科的先后。
2、试讲内容确定后,备课30分钟,考生自备备课教材,备课时间到,要求考生停止书写合上课本,等待试讲。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试讲室讲课,考生不做自我介绍,直接讲课。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成绩经评委打分、记分员测算后当场公布。
本科目试讲结束,成绩册由记分员二人以上签名、考务组长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考生试讲完毕知晓成绩后,须立即离开考点。
3、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市里要求的方式于8月31日前上
报,9月1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
七、工作要求
1、工作组、评委组要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面试工作正常有序工进行。
2、面试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考场示意图,划出警戒线和警戒区,根据学科分组设置若干候考室、备课室、试讲室,对候考室、备课室和试讲室等重点区域设置明确标识,并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面试考点实行无线信号屏蔽。
3、评委和工作人员要佩戴标志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司其职,服从工作安排,忠于职守,不徇私情,全面完成面试组织工作任务。评委和工作人员在面试工作结束前不得离开考点。
4、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场纪律。
5、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和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八、咨询电话15237906361监督电话:15237906362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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