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人员结构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升,经研究决定大龙经济开发区环保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到所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招聘)的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选调。
二、职位要求及名额
职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 | 5 | 化工类、行政管理学、环境保护类及其相关专业,或在环保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两年以上 |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和条件
1、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较好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4、在原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及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9日下午5时止。
2、报名方式
在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网站下载《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并征得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4张到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现场报名,也可通过传真预报名,待面试时提前到开发区组织人事部交验报名资料原件。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进行确认签名,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保业务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址。面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9月14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按1:1的比例择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查阅其人事档案,核实其报考资格条件。
(五)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选调人选(出现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为考察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调入人员身份不变,最低服务5年以上。
咨询电话:0856—3323522 0856-3321711
传真:0856—3323622
邮箱:dlzzrsb123@163.com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13年8月22日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铜仁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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