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海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岗位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3年9月6日
集中地点:北海市国通大厦(文化大院正门,北部湾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可乘坐1、2路公交车到一中站下车。
集中时间:9月6日上午7:30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北海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生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当天早上应空腹。
2、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过后不再进行补体检。
3、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约30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自备零钱。
4、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作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须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5、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6、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填写完毕后交给工作人员。
7、考生分组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抽血前暂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离开。
8、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北海市教育局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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