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2013年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来源:衡阳市政府网 阅读:1582 次 日期:2013-09-02 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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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6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职数和范围

(一)选拔职位、职数

1.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

团区委书记1名。

2.副科级领导干部15名

区移民开发局局长1名、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区妇联副主席1名、区信访局副局长1名、区委区政府接待处副主任1名、区档案局副局长1名、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1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区审计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1名、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3名(其中非中共党员1名)。

(二)选拔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胜任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3.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

4.身体健康;

5.《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不能任职的,或处于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的,均不能报名。

(二)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27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或工作年限计算至2013年8月31日止。非领导职务人员报考同层次的领导职务,不受任职年限限制。任职资格要求包括事业单位的相当职务。

区档案局副局长、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区审计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区统计局副局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等6个职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与职位相关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年限放宽到1年。

三、方法和步骤

选拔工作自9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印发《简章》,在网络和媒体上发布《公告》、《简章》。

(二)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自愿报名,也可由组织推荐。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职位选拔职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由区委研究决定是否放宽报名资格条件或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区档案局副局长、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区审计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区统计局副局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等6个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其他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申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成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选拔职位职数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选拔职位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其不足名额从同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六)预告、公示、考察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通过蒸湘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进行预告和公示。同时,区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讨论决定

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拔职位职数1:2的比例提出区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建议人选,报区委常委会讨论确定。

1.竞职演讲。根据职位要求,由竞职对象在区委全委会上进行竞职演讲,时间为5分钟。演讲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主要简历,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拟任职位的认识、打算和态度等。

2.区委全委会差额票决。竞职演讲结束后,由全体区委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根据票决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任职人选。拟任职人选必须获得应到会区委委员超过半数赞成票,如竞职对象均未超过半数赞成票,则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八)公布结果

区委全委会票决后,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九)办理任职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选拔职位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相应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举报电话:8887686(区纪委),2896053(区委组织部)。

五、报名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9月8日—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截止到9月14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蒸湘区政务中心(船山西路蒸湘区政府大院,公交车4路、40路可直达)。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登陆蒸湘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然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科员级别不需提供)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资料。不收取报名费。

(四)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登记表》需经单位党组(党委)签署意见。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公选期间各时段和试用期间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未尽事宜及后续有关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蒸湘党政门户网的有关公告或致电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896053,2889946。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蒸湘区委组织部

2013年9月2日

附件:

衡阳市蒸湘区2013年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表

蒸湘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未完待续)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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