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旅游局2013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中国凤阳网 阅读:1187 次 日期:2013-09-02 17: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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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旅游公司、旅行社、旅游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3号令)、国家旅游局《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旅游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安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旅人〔2013〕2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凤阳县2013年度全国(安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全国(安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步骤:发布考试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公布考试成绩、制发《导游员资格证书》等。

二、报考类别

全国(安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中文新考、外语新考、外语加试、异地换证加试四个类别。

三、报考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安徽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2、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3、应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2013年度全国(安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验证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受理时间:2013年8月28日9:00至9月10日16:00;

2、验证审核受理时间:2013年9月16日9:00至9月23日16:00,工作日受理。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安徽省导游考试网(http://dyks.ahta.com.cn),按照项目和要求填写各项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底,jpg格式,像素尺寸为490×686,人像轮廓要清晰)。考生须确保信息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无误。

(三)验证审核

验证审核分为个人报名的验证审核和集体报名的验证审核。

1、个人报名的验证审核:按照《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验证审核通知单》中“个人报名的验证审核注意事项”要求,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和考务费前往凤阳县旅游局(原烟草研究所院内)办理验证审核。

2、集体报名的验证审核:按照《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验证审核通知单》中“集体报名的验证审核注意事项”要求,集体报名承办单位负责考生材料的收集、整理、初审和汇总,并将考生报名材料和考务费前往凤阳县旅游局办理验证审核。

(四)验证审核材料

1、初次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持大学专科以上学院(校)学历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由学院(校)出具报考意见,和学生证共同组成学历证明材料报名参加考试);

(3)体检报告表及肝功能化验单原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白底正面彩色照片5张。

2、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导游员资格证书》,转入我省从事导游工作者,应办理“异地换证”手续,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报告表及肝功能化验单原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导游员资格证书》签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管理部门出具的转出证明;

(7)一寸白底正面彩色照片5张。

3、已经取得我省《导游员资格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报告表及肝功能化验单原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白底正面彩色照片5张。

4、在安徽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香港新高中学制改革实施后,对应内地高中毕业学历再作确定;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

(4)身体健康证明(原件):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内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5)一寸白底正面彩色照片5张。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材料中的《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需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2、请县各旅游公司、旅行社、旅游院校等集体报名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审核和汇总等工作。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的方式。

考生可以选用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再版)出版的《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安徽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文学知识》和《走遍安徽》,由省旅游协会负责,联系人:谢春、王静,联系电话:0551-63731958。

参考用书中涉及调整更新的部分,以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发布的新规定为准,参阅国家旅游局网站(www.cnta.gov.cn)、省旅游局网站(www.ahta.com.cn)及其他有关材料。

1、笔试:全国(安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由“导游技能”、“导游基础”和“综合知识”三部分组成。

“导游技能”科目参考用书包括《旅游政策与法规》和《导游业务》,满分100分;“导游基础”科目参考用书包括《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安徽导游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科目参考用书包括《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安徽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文学知识》,满分100分。

“导游技能”、“导游基础”两科均为客观题,要求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综合知识”科目为主观题,要求使用蓝(黑)色墨水笔在试题卷上答题。

笔试涵盖了理论与时事政治、国情省情、旅游法规、业务知识、服务规范、基础知识、历史文化、文史常识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采取室内模拟讲解方式。参考用书包括《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安徽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文学知识》和《走遍安徽》。考试内容包括景点讲解和随机问答两部分。考评内容包括:满分100分,其中景点讲解部分占70分,随机问答部分占30分,按照考生所报考语种进行面试。

面试涵盖了语言技巧、景点知识、基础知识、地理历史、区域文化、导游服务、政策法规、导游业务、专业知识、应变知识、应急避险、接待礼仪、文明旅游、组织协调、中外互译等方面的内容。

(二)笔试时间:11月23日-24日

11月23日 上午 9:00-11:00

导游技能

1月23日 下午 14:00-16:00

导游基础

1月24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知识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间,分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从安徽省导游考试网下载打印,打印纸型为标准A4型纸张。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起。

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2〕85号)文件,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0〕130号)文件:

新考类(中文新考、外语新考):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试费230元;

加试类(外语加试、异地换证加试):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加试每人收取考试费80元。

七、成绩公布与查询

(一)2013年度全国(安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14年3月10日前发布。成绩发布按照:

1、新考类(中文新考、外语新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后,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当年全国平均合格率确定我省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率,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2、加试类(外语加试、异地换证加试):面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当年全国平均合格率确定我省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率,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二)查询:考试成绩通过“安徽省导游考试网(http://dyks.ahta.com.cn)”发布。合格的考生被认定为通过。

八、发证

2013年全国(安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批复后制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九、联系方式

县旅游局管理股:

联系人:唐术东

联系电话:0550-6629038

凤阳县旅游局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109号(烟草研究所院内)。

凤阳县旅游局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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