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公务员局《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字[2012]94号)精神,我市公安机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和公示等规定程序,并经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后,同意在省批准的录用计划内择优录用沈李飞等121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一年。请各地各单位凭本通知办理录用及调配手续。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须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在服务满最低年限后方可调离。录用名单如下:
2013年宜春市公安局录用人民警察名单请参照http://www.ycldbz.gov.cn/html/XinWenZhongXin/TongZhiGongGao/929.html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宜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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