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北海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北海人才网 阅读:745 次 日期:2013-09-03 11: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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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41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5名。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北海市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度北海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尊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

(三)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其中护理、药学、医技类专业和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其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度北海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五)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北海人才网、北海卫生信息网同时发布北海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届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广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考试时审核。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报名时间

2013年9月5日-1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核与缴费(2013年9月5日-18日)。

1.报名资格审查以现场确认的方式由县、区卫生局负责,根据报名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对照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

2.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符合免笔试和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3.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人,共60元/人)。缴费时间:2013年9月5日8:00-18日12:00。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县、区卫生局核实符合免笔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资格后,在笔试开考前将结果送同级人社局审核后,送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备案。

(四)申请调整开考比例(2013年9月19日-26日)。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县、区人社局、卫生局审核,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市人社局将核准的调整情况及时通报市卫生局。

(五)上报考生和考场信息(2013年9月27日—29日)。

报名资格审查与开考比例调整通过后,市医学考试中心(考点)于2013年9月29日前将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和信息、考场信息、考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考区),考区汇总后将有关信息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编排考场(2013年10月8日—14日)。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各考点的考生人数和信息、考场信息进行场次安排,各考点再进行考生座位编排。

(七)打印准考证(2013年10月15日—20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于10月15日—2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入场。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20日。

笔试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北海市的考试。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即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每一位考生只考一场,时间为2小时(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总分100分。题型以单选题为主,具体考试方式、题型可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题型说明和模拟练习版。

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情况将于2013年11月1日在北海人才网、北海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由县、区卫生局在公布当日通知考生本人;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对于报考县城(区)所在地的镇卫生院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并不受报考岗位1:3面试比例的限制:

1.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24日。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卫生局会同同级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考务等工作。面试考官组由县、区人社局、卫生局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由县区人社局委托县区纪检监察部门从本县区考官库中按1:3比例随机抽派候选主考官和考官,也可从市级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选派。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于当天在用人单位所在县、区卫生局、人社局相关网站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实考成绩。

七、加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时间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满1年(时间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的人员,或曾经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加分办法

1.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可按上述条件加分。

2.笔试环节的加分加上笔试实考成绩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的计算。

3.面试环节的加分加上面试当天实考成绩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

(三)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笔试实考成绩与面试实考成绩分别作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

八、调剂(2013年12月10日前)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选后,在县、区域内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县级卫生局可在辖区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县级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没有开考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在县级人社局网站、卫生局网站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没有开考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核、体检(2013年12月20日前)

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卫生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放弃和取消聘用资格后的空缺名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

招聘单位和县级卫生局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县级人社局进行审核,县级人社局负责报市人社局审批,由市人社局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卫生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做法,统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县级卫生局、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

附件:

2013年度北海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卫生局

2013年9月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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