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2日起到2013年9月10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89090171,89090333;通信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邮政编码:325027。
具体拟聘用人员公示表1请参照:http://www.wzks.cn/new_view.aspx?id=964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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