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考录政法编制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网 阅读:928 次 日期:2013-09-04 08: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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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特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一经招录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二)报名期间每日18时公布一次所有职位报名情况;

(三)9月7日报名结束后,因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务于9月9日8:00-12:00调剂改报其它职位,逾期未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公务员考录计划中要求的“专业”是指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

(五)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 录用相关信息,同时,须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避免发生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而无法进入下一个考录环节的情况。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告》、《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报考人员可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查阅。对《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省直招录单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届时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好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按照网上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将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者进行审查。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五)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进行报名确认。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务于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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